各教学单位分党委:
为进一步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发挥榜样示范作用,积极引导广大高校教师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建立健全学校师德教育长效机制。学校决定开展2022年“十佳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选树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树范围及名额
1.选树范围:全校在编在岗的专任教师,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在教书育人、关爱学生成长方面作出了突出成绩;
2.选树名额:“十佳师德标兵”10名,“师德先进个人”若干名。
二、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选树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建平 冯 征
副组长:敖廷华
成 员:杜国锋 张玉清 郭海敏 毛精华 周思柱 吕一兵 刘靖君 李应军 江万哲 许晓宏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校工会。
主 任:敖廷华(兼)
副主任:王 勇
成 员:纪委综合室、组织部、宣传部、工会、学生工作部、教务处、党委教师工作部负责人,各教学单位党委书记
三、推荐条件
(一)推荐的基本条件
热爱祖国,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师德为上,以立德树人为出发点和立足点,依法履行教师职责,严格遵守教师行为准则,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体现新时代“四有”好老师的光荣形象。
(二)推荐的具体条件
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为人师表,道德高尚。①注重师德修养,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②强化个人修养,举止文明,作风正派,待人真诚;③遵守社会公德,注重家庭美德,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
2.爱岗敬业,乐于奉献。①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积极传播优秀文化;②坚持勤勉严谨的工作作风,求真务实,勇于探索,恪守职业操守;③严格执行教育教学管理规范,严于律己,清廉从教,自觉抵制不良风气。
3.教书育人,事迹突出。①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思想,热爱教学、尊重学生,在学生中有具有较高威望;②遵循教学规律,因材施教、教学相长、严慈相济;③立足本职岗位,在“三全育人”工作中有突出的感人事迹。
4.勇于创新,乐于奉献。①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探索教学方法,掌握并运用现代教学技能;②弘扬科学精神、劳模精神,常年扎根教学一线;③刻苦钻研业务,教育教学成绩显著,在本单位具有较大影响力。
5.近五年至少有1次教学质量优秀奖或年度考核优秀,或者有校级及以上的教育教学方面的奖励。
6.严格执行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制度,不得有在纪委备案的负面清单、教务处备案的教学事故或教师工作部备案的师德负面清单。
四、推荐名额
每个教学单位分党委推荐1人。
五、推荐程序和选树方法
1.学院推荐。采取自下而上的组织推荐方式,在推荐的基础上,依据推荐人选的事迹和贡献,自下而上产生“十佳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推荐对象。
2.会议审议。推荐对象须经所在院(部)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大会审议通过,二级教代会闭会期间可由各相应专门委员会(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并在本单位至少进行5个工作日以上的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
3.专家审核。学校将组织专家,对推荐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通过无记名投票,确定“十佳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建议名单和湖北省“十佳师德标兵”推荐人名单。
4.学校审批。
5.表彰奖励。对学校审批的人员,授予长江大学 “十佳师德标兵”、长江大学“师德先进个人”称号,并颁发证书。
对上报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的候选人,依据推荐人选的事迹,经学校党委常委会通过后,予以公示,公示时间5天。
六、工作要求
1.坚持以德为先、突出实绩。选树活动面向基层一线教师,坚持好中选优,确保推荐人选学院认同、师生认可。
2.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选树活动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选树对象必须有具体的先进事迹,不得弄虚作假。
七.材料报送
1.推荐材料。《2022年长江大学“十佳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推荐表》一份;推荐人选先进事迹材料1份,3000字以内(在此基础上,浓缩推荐人选评审材料一份,300字以内)。推荐材料一律为A4纸,按照公文格式排版。
2.材料报送。请各院(部)于7月17日前,将《推荐表》、最近生活照片、先进事迹材料、评审材料和公示材料(拍照或截图)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jdxgh@yangtzeu.edu.cn,并在邮件主题中注明“学院+姓名”,逾期不报视为放弃。《推荐表》(纸质版)开学后交校工会办公室(6教408室),学校工会联系人及电话:吴靖静 8060145
附件: 2022年长江大学“十佳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推荐表
中共长江大学委员会
2022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