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为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增强教职工荣誉感、获得感、幸福感,根据《湖北省总工会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劳模、优秀职工和技术工人疗休养活动的通知》和《长江大学教职工疗休养暂行办法》(长大工发【2018】3号),校工会筹备在暑期组织开展2022年优秀教职工疗休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休养对象及条件
1.参加集中疗休养的教职工须能独立完成疗休养活动,无不适宜外出活动的疾病,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学校工作5年以上且近5年来没有参加过休养活动。
(2)近5年来年度考核曾为优秀,或获得校级(含工会)及以上奖励或表彰。
(3)近5年没有受到党纪、政纪及以上处分(罚)。
2.上一年度(上一届)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表彰的个人与团体。其中个人表彰不受分配的名额限制,团体表彰可分配1名指标。
3.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学校工会按照分工会会员人数2.5%的比例,下达疗休养名额(见附件1)。
二、疗休养时间和地点
今年疗休养活动计划在7月底8月初开展,地点安排在恩施,疗休养不超过7天(含路途往返时间)。
三、组织形式
疗休养活动由校工会负责组织,委托专业机构承办。
四、具体要求
1.请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条件要求,确定今年疗休养人员,填写《2022年教职工疗休养活动统计表》(附件2),于2022年7月7日下午5:30之前将电子文档发至工会。联系人:李旭 电话:8060374,邮箱:87364955@qq.com.
2.参加疗休养的人员不得携带家属,全程听从集体安排,坚守安全底线,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要求,确保学校教职工疗休养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附件1:2022年优秀教职工疗休养活动名额分配表
附件2:2022年优秀教职工疗休养活动申报表
长江大学工会委员会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