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教职工踏青的通知

时间:2019-03-20编辑:工会点击:来源:

 

各分工会:

为了让广大教职工接触自然,欣赏春天美景,感受春天气息,愉悦身心,增进健康,增强团队精神和集体凝聚力,根据工会工作计划,2019年春季将组织教职工开展踏青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以分工会为单位开展活动、参加人员为各单位在职工会会员

二、活动时间:20193月—4月,4月底之前完成

三、活动要求:

1. 各分工会要按照全总、省总相关文件精神和我校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精心策划,认真组织踏青活动,要广泛动员,争取全员参加;

2. 活动地点由各分工会自定,活动范围限于省内,且须当日往返,可委托专业机构承办,但不得前往有关部门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

3. 活动具体时间由各单位自定,但不得安排在工作日;

4. 需途中用餐的,可安排工作餐,每餐人均不超过40元,但不得以现金形式发放给个人;

5. 各分工会要高度重视活动安全,扎实做好安全保障工作,谨防交通安全、食物中毒等事故发生,要自觉遵守、维护公共秩序,确保活动顺利、圆满完成;

6. 活动结束后,请各分工会将活动报道和活动照片(须有集体大合影)发至邮箱cjdxgh@126.com

四、活动经费:

根据活动参与人数划拨活动经费,60/人。

特此通知。

 

 

长江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9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