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为了让广大教职工接触自然,欣赏春天美景,感受春天气息,愉悦身心,增进健康,增强团队精神和集体凝聚力,根据工会工作计划,2019年春季将组织教职工开展踏青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以分工会为单位开展活动、参加人员为各单位在职工会会员
二、活动时间:2019年3月—4月,4月底之前完成
三、活动要求:
1. 各分工会要按照全总、省总相关文件精神和我校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精心策划,认真组织踏青活动,要广泛动员,争取全员参加;
2. 活动地点由各分工会自定,活动范围限于省内,且须当日往返,可委托专业机构承办,但不得前往有关部门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
3. 活动具体时间由各单位自定,但不得安排在工作日;
4. 需途中用餐的,可安排工作餐,每餐人均不超过40元,但不得以现金形式发放给个人;
5. 各分工会要高度重视活动安全,扎实做好安全保障工作,谨防交通安全、食物中毒等事故发生,要自觉遵守、维护公共秩序,确保活动顺利、圆满完成;
6. 活动结束后,请各分工会将活动报道和活动照片(须有集体大合影)发至邮箱cjdxgh@126.com。
四、活动经费:
根据活动参与人数划拨活动经费,60元/人。
特此通知。
长江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9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