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热烈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热情讴歌70年来的光辉历程和伟大成就,激发广大教职工奋进“双一流”、建功新时代的工作热情,唱响长大好声音,展现长大好面貌,根据工作部署,学校决定举办“我和我的祖国”全校教职工合唱比赛。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与地点
2019年9月26日下午14:00(暂定),东校区大礼堂
二、参赛形式与要求
本次大赛以分工会为单位组队参赛,每队总人数不少于24人(不含指挥、领队),每队应设指挥1名,领队1名。
三、组织工作
1.校工会拟于5月23日下午4点在6教205会议室召开领队会。参赛曲目与参赛顺序全部通过抽签决定,不得调换曲目;
2.赛前辅导:各分工会可联系艺术学院教师安排学生作赛前辅导。
四、比赛规则
1.各分工会可对参赛歌曲进行适当的制作,原则上歌曲总时间控制在3-5分钟,至少要有两个声部;根据歌曲的需要可加入领唱、重唱、轮唱、朗诵、适当的动作编排、举横幅、标牌等,其中领唱时间不得超过合唱的1/3;要注意把握尺度,切忌过分花哨,不要使用搞怪版、摇滚版等异样版本的歌曲;
2.本次活动长江大学教师合唱团、艺术学院教师合唱团只进行表演不参与比赛评分;
3.比赛设奖另行通知。
五、评分标准
(一)满分 100分
1.形式新颖,有校园特色,有创新。(15分)
2.服装相对整齐,整体精神面貌好,上下场迅速、整齐、肃静。(15分)
3.指挥、伴奏及合唱队员之间配合默契。(20分)
4.演唱音色优美、音调节奏准确、层次鲜明、能准确表达作品的思想感情,富有一定的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50分)
(二)加分 10分
各参赛队中处级干部加5分/人,10分封顶。
六、其它说明
1.为了确保大赛的顺利进行,本次大赛特在大礼堂前厅设立临时医疗点;
2.武汉校区将采取其他形式的庆祝活动,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长江大学
2019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