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委员会:
关心教职工生活冷暖,帮助他们排忧解难,是工会服务教职工的基本职责,也是构建和谐校园的重要举措。根据工作安排,校工会拟在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对我校生活困难教职工进行慰问,开展送温暖活动,为做好这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慰问对象
我校在编在职在岗、生活困难的教职工。
二、申请条件
1、教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本年度(或长期)因患重大疾病、慢性病、伤残,医疗费个人自付部分较大,造成家庭生活困难;
2、教职工本人本年度遭受突发事件,造成家庭财产重大损失或因劳动能力丧失而导致家庭生活困难。
三、工作程序
1、请各分工会认真查访本单位困难教职工实际情况后,在校工会网页下载《长江大学困难教职工申请表》,并附相关材料。经分工会主席和二级党组织书记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20年12月10日之前将表格电子版和纸质版报校工会办公室;
2、校工会对“申请表”进行汇总整理,经学校教代会权益保障与福利工作委员会评审,校工会研究确定困难补助名单,开展慰问工作。
四、慰问标准
根据特殊困难教职工的经济状况给予1000元—3000元不等额度的现金补助。
五、工作要求
1、各分工会要高度重视,坚持实事求是,充分听取广大教职工的意见,注意平时做好困难教职工的建档工作,把最需要关心的帮扶对象推荐上来。
2、如果特困家庭是我校双职工,由其中一方通过所在单位工会申报。如果同一单位上报人数超过1位时,请各单位按其困难程度排序上报。
校工会联系人:李旭,联系电话8060374,邮箱87364955@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长江大学困难教职工申请表》
长江大学工会委员会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