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楷模】师德先进个人先进事迹展(二十七)


作者: 时间:2019-09-09 点击数:

唐飞,法学院教师,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1、潜心教学与科研,坚守教师职责本位。

唐飞同志自2004年入校以来一直从事法学专业教学工作,近年来平均每年为本科生、研究生讲授五门课程,年均课时量超过500课时。主讲课程《民法》是法学专业核心课,课时任务重,一门课达96课时。该课程理论和实践并重,涉及法律关系广泛且庞杂不易掌握,学生学习起来不易。在教学过程中,坚持理论与案例教学结合方式,一方面自己始终关注该领域前沿动态,给学生讲授最新的学科发展和立法动态。另一方面结合自己法律实践经验,运用真实案例指导学生分析问题帮助学生掌握相关知识。通过案例研讨提高学生的参与热情,强化问题分析能力,效果明显。

为帮助学生提升专业素养,唐飞在法学院首次开设法律英语课程,进行双语教学,结合自己在美国访学期间的中美法律制度比较研究经验,帮助学生了解掌握中美法律制度的异同,以及法律专业英文词汇和术语表达。使学生虽身处内地,仍能放眼世界,扩展了学生的专业国际视野,法律英语教学成效明显,法学系学生在我校国际学术讲座中能够运用英语和外国学者自如交流。

自担任硕士生导师以来,积极指导研究生搞好理论学习与研究,将一周一次的读书会形成学习制度,带领研究生研读专业书籍,定期交流总结学习心得,组织学生参与科研项目,提高促进了学生的学习研究能力。他指导的学生贺雄本科毕业论文被院里评优,推评省优,贺雄2018年论文获湖北省法经济学年会论文二等奖。

在注重教学的同时,为做好教学相长,唐飞同志科研工作取得了好成绩:发表CSSCI期刊及相关论文20余篇,以主持人身份申请并获批了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基金1项、湖北省社科基金1项、湖北省人大常委会项目2项,荆州市环保局项目1项。另外作为主要参与人参加民政部和湖北省人民检察院项目各1项。

2、 系主任支部书记一肩挑,全心全意服务师生。

担任法学系主任、支部书记,工作量大,事务繁杂,但待遇低,给予的补贴只是象征性的,但唐飞同志乐此不疲,认真履职尽责。积极抓好系部教学管理,做好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设置,做好常规教学管理和毕业论文管理工作。每年除了指导自己的学生论文,参与学生开题和毕业答辩,还要对全系100多名毕业生的论文进行从形式到内容的审查,保证论文规范性。在学期中和学期末对全系学生的几千份试卷进行审核,保证阅卷的准确性。在法学本科教学评估中以及法律硕士学位点评估中均获得肯定,顺利通过评估。在2018年,为了争取湖北省对我校法学人才培养的支持,他认真整理分析我校法学专业办学信息,摸清家底精心编写申报材料,成功申请获批了湖北省卓越法律人才培养项目。

在2015年至2018年担任法学系支部书记期间,组织教师党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讲话精神,学习党的十九大重要精神和相关文件以及党章等党规党纪,践行党员义务,发挥党员教师的带头作用和引领作用。2017年法学系支部被评为长江大学优秀党支部,唐飞被评为长江大学优秀党员。

3、服从工作需要,积极参加学院安排的各项活动。

唐飞同志有良好的集体意识和大局观,只要是工作需要,他都积极参加。在文体活动方面,他每年都参加了学校组织的排球赛、乒乓球比赛和运动会。2018年代表法学院参加了学校的元旦晚会表演,为法学院赢得了荣誉。

在学术活动方面,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国际学术交流活动,在2012年为新加坡义安理工学院交流学生讲授了《中国法律制度》的英文讲座。2019年3月为长江讲坛学术活动--牛津大学教授keith Hawkins的《英国普通法的法律方法》英文国际学术讲座担任讲座翻译,受到师生好评。

4、积极参与校地合作,促进地方市法治建设

自荆州市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唐飞同志积极参与荆州市地方立法。作为起草小组成员参与了《荆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荆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荆州市饮用水水源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制定工作,得到荆州市市委、市政府及市人大相关领导的好评,其中《荆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得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万鄂湘的认可。参与立法一方面为荆州市的文明立法和环境保护添砖加瓦,另一方面也是荆州市对长江大学法学办学水平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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