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各分工会进行换届选举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11-10 点击数:

各分工会:

第四届校工会下属各分工会委员会任期已满,根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机构和干部调整情况,校工会经研究决定,对各分工会委员会进行换届选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举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

2.坚持民主集中制;

3.遵循依法规范、公开公正的原则;

4.尊重和保障会员的民主权利,体现选举人的意志。

二、委员名额

1.人数超过100人的分工会,设委员5人;

2.人数在100人以内(含100人)的分工会,设委员3-4人。

三、候选人要求

1.候选人应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热爱工会工作,受到职工信赖。

2.候选人中应有适当比例的各类优秀职工、一线职工和女职工代表。

3.分工会委员会委员应差额选举产生,分工会主席、副主席可以等额选举产生,也可以差额选举产生。

四、选举工作要求

1.由上届工会委员会主持召开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2.依法选举结束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选举结果并进行公示;

3.各分工会请于1124日前完成换届选举,并将选举结果发至校工会邮箱:cjdxgh@yangtzeu.edu.cn备案。

4.本届分工会委员会任期四年。

 

附件:1.各分工会名单

2.分工会选举结果的报告(参考格式)

 

长江大学工会委员会

202311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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