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爱心消费物资的通知(二)


作者: 时间:2021-07-05 点击数:

各分工会:

根据省总《关于深入推动职工爱心消费助农兴农 促进全省乡村振兴与共同富裕的意见》和学校“爱心消费助农兴农”工作方案,现将2021年第二批爱心消费物资发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第二批物资是远安县农副产品:在职人员为1斤香菇、200克黑木耳、200克玉木耳,离退休人员为1斤香菇、200克黑木耳。

2、7月7号(本周三)上午8点半开始组织发放,地点:东校区北大门。东校区发放完毕后将送达西校区(约在上午11点左右)。武汉校区将物流送达。

3、因物资都为农副产品,加之天气原因,请各分工会尽早安排相关人员(保持手机通畅),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武汉校区工作人员需要在荆州发放的,物资将暂存东校区大礼堂,请尽早领取,以免损坏变质。

长江大学工会委员会

二○二一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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