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教职工踏青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3-15 点击数:

各分工会:

  根据工会工作计划,2021年春季将组织教职工开展踏青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以分工会为单位开展活动、参加人员为各单位在职工会会员。

  二、活动时间:2021年3月—4月,4月底之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单位自定,但不得安排在工作日。

  三、活动要求:

   1.活动范围设定在市内:荆州校区在荆州市内,武汉校区在武汉市内;

   2.需途中用餐的,可安排工作餐,每餐人均不超过40元,但不得以现金形式发放给个人;

   3.各分工会要高度重视活动安全,扎实做好安全保障工作,谨防交通安全、食物中毒等事故发生,要自觉遵守、维护公共秩序,确保活动顺利、圆满完成;

   4.活动结束后,请各分工会将活动报道和活动照片(须有集体大合影)发至邮箱cjdxgh@yangtzeu.edu.cn

  四、疫情防控要求

    各分工会要按照各地方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规定,在各自校区范围,结合本单位实际精心策划,认真组织踏青活动。

  五、活动经费:

    根据活动参与人数划拨活动经费,60元/人。

    特此通知。

长江大学工会委员会

2021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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