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根据荆州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交通路口文明劝导和推进志愿者注册工作的通知》(荆创文办[2018]6号)文件精神,省级文明单位干部职工注册志愿者人数比例不低于90%,凡未达到比例要求的单位一律取消当年度文明单位奖励。
为落实文件精神,践行我校广大教职工的社会责任,根据长江大学创文工作安排,请还未参加志愿者注册的职工入网注册(2018年10月后入职的教职工都没有注册)。
请各分工会积极组织,认真落实到位。
长江大学工会委员会
2021年05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