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我校第四届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拟定于2020年7月初召开。为了维护教职工依法行使学校民主管理的权利,凝聚全校教职工的智慧和力量,确保学校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现就提案征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内容
1.有关学校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推进高等教育“四个回归”方面的的意见和建议;
2.有关学校“双一流”建设、发展规划和改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有关学校秉承“三尊三学”办学理念、遵循“凡事三有”工作方法和在四个“千方百计”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4.有关加强师生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和综合治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5.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和集体福利事业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提案要求及立案原则
1.提案应一事一案,一案一表。内容要切合学校的实际情况,针对性要强,文字表达应简练、准确,论证充分;
2.提案应由一名代表提议,须两名以上(含两名)代表附议,提议人和附议人均应是正式代表;
3.凡属下列内容不应立为提案:
(1)与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内容;
(2)纯属党务方面或群众组织内部的内容;
(3)须按法律程序由当事人向司法机关起诉或申诉的内容;
(4)有关个人的具体问题或针对个别领导干部意见的内容。
三、注意事项
1.各位代表要认真听取和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积极向大会提交提案;
2.征集提案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
3.本次提案征集,通过OA系统网上提交,代表不再提交纸质文本; 代表须填写案名、摘要和提案内容(含分析和建议)。
附件1.提案网上提交流程
2.教代会提案工作知识问答
长江大学工会委员会
2020.5.29